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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床醫(yī)生如何正確提供病理科材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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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床醫(yī)生每天要面對各種各樣患病個體,首先要對他們的疾病確立診斷,然后才能談得上正確的治療。因此要選用各種相應的技術方法進行診斷,對于腫瘤及某些病變有形態(tài)特點的疾病,常常要用診斷病理學檢查技術以便確診,從這個意義上講,診斷病理學就是臨床醫(yī)生進行疾病診斷時的一個重要的工具。如果對其了解透徹,就能得心應手,大大地提高自己的診斷率,而了解得不夠或這方面知識結構欠缺,則會適得其反。

一、正確選用診斷病理學檢查種類

臨床醫(yī)生不但要了解病人各種情況,還應了解診斷病理的上述重要性、局限性、各種檢查的優(yōu)缺點及病理診斷表述的含義,才能做到進行病理檢查時心中有數(shù),選擇最佳的檢查方式,從而提高診斷效率。

①一般地說,患者條件允許,取材又比較方便,首先應選用術前小活檢,在病理診斷確定后,或做保守治療或做擇期手術,術后再做“大材”檢查、確診。但是如果病變較小,又易于手術切除(如體表),可把病變全部切除,送小活檢。如結果是良性,則無需再做手術。如為惡性,再擇期進行根治性手術,術后再做“大材”檢查、確診。

②對懷疑為容易播散的疾病(如惡性黑色素瘤),則不宜術前取小活檢,因為出病理診斷至少3天以后,以防有血行轉移的可能。對于不能術前取材或包括小活檢在內各種檢查難于確診病例,常常采用術中快速(冷凍)活檢,術后再送大材活檢、確診。

③對于那些不論其診斷如何,都是手術適應癥,而且必須做預定范圍的手術切除(如大部胃切除、截肢等)者,則不必做術前或術中活檢,切除后送大材檢查,以便明確診斷和為后續(xù)的治療提供依據(jù)。④探查手術時,發(fā)現(xiàn)病變已不能切除時,不要立即縫合,為了明確診斷,如能取小活檢則取之,如不能,則可在直視下涂片或細針吸取涂片檢查。⑤細胞學檢查,則適應面較寬,并多可隨時反復檢查。

二、遵守診斷病理學的規(guī)范要求送檢

臨床醫(yī)生能否按規(guī)范進行病理送檢,在某種程度上,關系到能否減少病理診斷的局限性和病理診斷報告及時、準確地發(fā)出。

(一)關于標本取材規(guī)范

1. 對可疑病灶的活檢取材:

①如有多處病灶,應盡量每處取材并分別標明位置。

②如為多處腫大的淋巴結,又懷疑淋巴瘤,不能每處取材,應首先取頸深淋巴結。因為對于淋巴瘤的診斷,最有代表性的是頸部淋巴結,其次為腋下者,腹股溝者診斷最困難。

③較小病灶,應在病灶與正常組織交界處垂直切取,而不要在病灶表面水平取材。如表面有感染、壞死,則應深取。內窺鏡取材組織塊要盡量大些(3mm3左右),并要達到一定深度(如胃粘膜取材應超過粘膜肌)。

④任何取材均應盡量避免鉗夾、過度牽拉使組織細胞變形;避免電刀高溫破壞送檢組織。

2. 細胞學取材,主要是對查瘤細胞的痰液采集,讓患者清晨起床后,先咳去口內食物殘渣和唾液,棄去喉頭的頭兩口痰,然后努力把呼吸道深處的痰咳出送檢(吸煙者可先吸一支煙,待痰液稀釋后再咳)。

(二)關于病理申請單填寫規(guī)范

無論是術前、術中、術后活檢或是細胞學檢查的申請單,臨床醫(yī)生均應親自、認真填寫,不要請護士、實習醫(yī)生或不了解病情的人代填,因為它既是病理診斷的依據(jù)和參考資料,又是對患方負責的法律性文件。

①病理申請單上的患者基本信息各項均應逐項填寫,不應漏項。如年齡、性別等常常是病理診斷必須參考的資料。

②申請單上臨床主要表現(xiàn)各項更應盡量填全,有些特殊的表現(xiàn),申請單中未包括,亦應主動提供,可能對診斷和鑒別診斷有重要參考價值。

③臨床診斷,印象診斷或幾個傾向性診斷均應如實依次列出。病理學診斷有其獨立性,但并不排斥而且必須與臨床相結合,才能減少漏診、誤診。

④以前做過病理檢查者應當注明,如在本院做的應提供病理號和時間;如在外院做的,應請患者提供原病理診斷書或其復印件,必要時還需借來原切片或涂片,以便對照。

(三)關于標本固定及送達的規(guī)范

1. 常規(guī)送檢的標本一般用4%中性福爾馬林(即甲醛)液固定(即將福爾馬林原液稀釋10倍用)。內鏡小標本可用90%乙醇固定。細胞學涂片在酒精燈上烘干或自然干燥后,在涂片上滴加90%乙醇固定。冰凍標本不能加任何固定液。需顯示脂肪、糖原等特殊染色標本需做冷凍切片。需采用免疫螢光技術、分子生物學方法和進行染色體分析的標本亦不能進行固定,應在4℃的密封消毒容器中盡快送達。電鏡小標本(1mm3大小)一般用2.5%戊二醛固定。體腔積液如能在30分鐘內送達病理科,不需添加固定液,如預計會超過此時限,應適量添加中性福爾馬林液固定(福爾馬林原液加到送檢的液體中,濃度不超過4%)。

2. 送檢的標本應盡快固定。大標本要切開固定,以免中間部分自溶腐敗。為防止含氣標本如肺組織、富脂標本如脂肪組織漂浮在固定液表面固定不良,應在上面覆蓋厚紗布墊,或用重物使其下墜。

3. 所有送檢標本的容器或細胞涂片,均應標明患者的姓名,同病理申請單一起送達。同一病例不同部位取材的小標本,如不能用小瓶分裝,應分別貼在鉛筆標明部位的濾紙或其它較厚的小紙片上。送檢大標本的容器除應能同時容納標本及5倍以上的固定液外,還應保證標本固定后能夠順利取出。

三、臨床-病理醫(yī)生經(jīng)常溝通、切磋

前面已經(jīng)述及,診斷病理學與臨床有關科室,尤其與外科的關系非常密切,經(jīng)?;ハ鄿贤ǎ拍軠p少病理診斷的局限性,才能盡量減少漏診和誤診。因此,臨床醫(yī)生應當做到:

①主動向病理提供相關的臨床信息:對診斷病理學及病理醫(yī)生要有正確認識,既不能認為病理醫(yī)生在顯微鏡下看病變,是“一眼定乾坤”,不需要參考臨床信息,也不能認為把臨床有關信息提供給病理,怕病理診斷跟著臨床跑。正確的做法是按上述規(guī)范,向病理提供有關的信息。

②盡量配合病理方面提出的要求:病理申請單上涵蓋的信息之外,有些病例尚需進一步的信息,要求臨床提供或進一步檢查,臨床醫(yī)生應當耐心地配合,做好診斷。

③對明顯與臨床不符的病理診斷,要及時、主動與病理醫(yī)生切磋:臨床醫(yī)生不要誤認為病理診斷都是絕對正確的,不容置疑。所以,遇有與臨床不符的病例,在治療前或治療中未見應有的效果,都應與病理方面及時溝通,切磋,或再請有關專家會診。